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夜幕降临,山间气温骤降。
李维斯大致弄清了这座“婚房”的格局——一层是客厅、餐厅、厨房和洗衣房,二层除了他所住的大客房,还有两个小房间,以及一间小小的会客厅。
再往上,就是三层了,宗铭的办公室,楼梯尽头的橡木门紧锁着,不知道里面藏了多少“机密”。
对于宗铭,李维斯知之甚少。宗佳玉在某些方面总是充满奇思妙想,当李维斯向她打听宗铭的详细情况的时候,这位侠肝义胆的单亲妈妈表示无可奉告,为了让他们之间的相处能够“自然、和谐、有趣”,她郑重建议李维斯自行发掘想要了解的一切。
所以迄今为止,李维斯只知道宗铭34岁,正好比自己大一轮,就职于某个讳莫如深的非盈利机构,目前为了处理一桩公务而暂住石湖农场。
作为一个不差钱的土豪,宗铭房产众多,石湖农场只是他祖上传下来的一处别业。除此之外,他还拥有山下一个颇有名气的马场,并继承了家族一些价值不菲的债权和股票。总的来说,他是个十足十的富二代,就算瘫在沙发上啥也不干,一周的进项也够李维斯辛苦一整年。
至于宗铭的相貌、性格、品行,以及过往感情史什么的,李维斯就不得而知了,照宗佳玉的话说,他得自己去发掘。
熟悉了一遍居住环境以后,李维斯去厨房弄晚饭。橱柜里存货颇多,且都是些价格高昂的有机食品,显然宗铭在饮食方面是个讲究人儿。
李维斯正在翻检食材。巴顿跑了进来,咬着他的裤脚将他扯到冰箱面前,星星眼摇尾巴。
冰箱上贴着一个“朕就是这样汉子”的故宫冰箱贴,下头压着一张超市凭条打印纸,上面写着两个字:喂狗。
看来宗铭对这只狗是真爱啊,信里提一遍不说,还专门在厨房里留了字条提醒他。
巴顿见李维斯愣在那里,立起前爪拍了拍字条,示意他注意看。
“你还会敲黑板……”宗铭哭笑不得,打开冰箱取了一只土鸡,切了三分之二给它煮了一锅狗饭,把剩下的炒了个熘鸡片,又配了扬州炒饭作为晚餐。
做好饭已经快八点了,宗铭还没回来,李维斯留了一半在保鲜盒里,放进冰箱,自己坐在餐台上吃剩下那一半,一边吃,一边对趴在对面啃狗饭的巴顿说:“你主子真是日理万机啊,这么晚都不回家。”
巴顿舔了舔嘴巴,竟然点了点头。
可见宗铭真的是个大忙人儿,怪不得这狗见着个活人就疯狂摩擦。
饭后李维斯清洗碗盘,出去倒了个垃圾,回来的时候巴顿咬着他的裤脚将他扯到冰箱前,敲黑板Again。
李维斯发现留言条上多了一行字:遛狗。
宗铭回来了?
没听见车进来啊!
李维斯跑出去看了看三楼的窗户,灯是黑的,喊了一声“宗先生”,没人回答,显然楼上根本没人。
见鬼了!李维斯目瞪口呆了三秒钟,真诚地问巴顿:“这不会是你写的吧?其实这个地方根本就没有人,宗铭就是你,你就是宗铭吧?”
巴顿:“……”
“亲,你会变身吗?要等月亮出来吗?”
巴顿痴汉脸看了他三秒,冲上来抱住了他的腿。
“What the fu……”
吐槽归吐槽,“未婚夫”大人交代下来的事情还得好好办,李维斯加了件厚外套,给狗拴上牵引绳出了门。
时逢月中,一轮满月挂在天上,将幽深的山林照得朦胧一片,李维斯拉着狗沿小道穿行,一开始是他拖着狗,走着走着就变成了狗拖着他——发|情期的阿拉斯加犬简直就是一台四驱播种机,力大无穷,热情奔放,看见树要过去蹭一下,看见石头要过去蹭一下,连看见野兔都要试图过去蹭一下……李维斯跟着它跑了半座山,感觉明天连这里的土地公公都要怀孕了!
“你够了!”走到一处小溪边,李维斯气喘吁吁拽住了巴顿,将它绑在一棵树下,自己坐在溪边的大石头上喘气儿。
还是建议宗铭给狗做个绝育吧,这样对狗不好,对人更不好啊!
背后忽然吹过一阵凉风,李维斯倏然回头,依稀看见右后方闪过一个黑影。
“谁?”
风吹树枝,疏影摇曳,没有人回答。
李维斯天生胆大,仗着练过几年功夫,往那边走了两步,提高声音道:“谁啊?出来!”
五米外的大树下站着个人,身形非常高大壮硕,因为天黑看不见脸,只看到两只泛着冷光的眼睛。
“你干什么?为什么跟着我?”李维斯从地上捡了一根木棍,双手握着慢慢往前走,呵斥道,“不出来我动手了啊!”
那人像是被他吓住了,往后退了两步,转身跑了,很快便消失在了黑暗里。
不会是野人吧?李维斯追了两步,放弃了,随即觉得自己的猜测有点可笑——这里虽然是山区,但离大城市很近,往前再走不远就是一个叫鸡架寨的村子,哪里会有什么野人。
丢下木棍,李维斯拖着巴顿往回走,走到一半,远远听到省道上传来车声,站在崖边看了一眼,看见一辆蓝绿色的越野车开得飞快,往鸡架寨那边去了,暗夜中留下两道明亮的车灯。
遛狗一小时,脱臼五分钟,李维斯回到石湖农场的时候,感觉两条胳膊都快不是自己的了,想了半天,在“朕就是这样汉子”留言纸上添了一行字:“把狗阉了吧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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